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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可申请择优资助 创业类可获资助10万元
2018-06-07 07:13:46 来源:生活报  作者:刘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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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6月7日讯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关于开展2018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日前下发,今年资助重点向促进和引领我省新经济、新业态、新产业和新商业模式发展的创新创业留学回国人才倾斜。

  资助类别分为创业类和启动类,创业类每人资助10万元;启动类每人资助5万元。留学回国人员自主选择申报,但同一人员不得兼报。

  创业类——重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资助符合我省发展战略、创办的企业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

  启动类——主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资助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市场开发、应用决策研究等工作,能够促进我省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学术进步、社会发展的留学回国人员。

  申报的基本条件: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不含中外联合办学)的人员;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或连续学习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近五年内承担过省级留学择优资助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