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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失信者将受到联合惩戒 这些渠道可举报失信行为
2018-06-28 09:04:43 来源:大庆网  作者: 王玲玲 徐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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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8日讯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近段时间,大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动作频频。

  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继《大庆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方案》出台以后,《大庆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也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

  多部门联合奖惩推动大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为切实加强大庆市联合奖惩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近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起草的《大庆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实施,该方案涉及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房产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在内的多个部门和单位。

  根据方案,大庆市将从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加强法规制度和诚信文化建设、加强组织实施和跟踪问效等方面,探索将“红黑名单”嵌入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及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等方式,构建出一个由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重要领域较好发挥作用,从而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守信者将得到联合激励

  今后,信用将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考量因素,诚信典型也将凭借企业优良的信用信息而得到“优待”,守信联合激励将为守信者在多方面提供便利。

  《实施方案》提出要大力推介诚信典型,将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青年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树立为诚信典型,并将诚信典型优良信用信息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信用大庆”网站进行公示,在会展活动以及银企对接活动中重点推介诚信企业。

  同时,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提倡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在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

  在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认定机制同时,通过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以及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方式来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

  在行政审批方面,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以提高行政效率,加快办理进度。

  在行政监管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分类,注重运用大数据手段,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化服务。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在市场交易方面,大庆市将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中的应用,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发“税易贷”“信易贷”“信易债”等守信激励产品,引导征信机构加强对市场主体正面信息的采集,对守信者加大激励性评分比重。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和商业销售机构等市场服务机构参考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结果,对诚信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

  失信联合惩戒将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实施方案》指出,大庆市要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要通过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失信“黑名单”认定机制,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并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在行政、市场、行业、社会各方面的约束和惩戒,失信联合惩戒将使失信者寸步难行。

  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是指将重点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要加强对失信行为在的行政、市场、行业、社会等多方面的约束和惩戒。

  行政方面的约束,将使失信企业或个人在从事一些项目或行业时门槛被大大提高,或直接限制准入。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等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限制股票发行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限制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互联网融资平台等机构,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市场方面的约束体现在,对严重失信主体,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便于市场识别失信行为,防范信用风险。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在行业性约束和惩戒方面,将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会员信用档案,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行业标准、行规、行约等,视情节轻重对失信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惩戒措施。

  在社会性约束和惩戒方面,建立完善失信举报制度,鼓励公众通过“12315”“12365”“12331”“12369”“12312”等多种渠道举报企业严重失信行为,鼓励公正、独立、有条件的社会机构开展失信行为大数据舆情监测,编制发布地区、行业信用分析报告等。

  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可退出“黑名单”

  企业进入了“黑名单”,怎样才能退出?对受到的联合惩戒有异议怎么办?

  进入“黑名单”后,根据信用修复机制,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

  同时,大庆市还将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

  对受到的联合惩戒有异议的,可通过投诉或申请复议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