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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松岭区法院:深化“四零”服务承诺创建 打造优质立案窗口
2018-08-02 14:26:43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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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兴安岭松岭区人民法院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创建“人民满意好法院、人民满意好干警”的目标,按照区委和上级法院要求在诉讼服务中心推行“四零”服务承诺创建,全面提升司法服务质量。

  群众利益无小事,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要求,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耐心解释答疑。做到登记、审查、告知、签批全程留痕;对法律咨询的群众做到耐心解答;对诉前调解的当事人,安排专人负责调解;对查询案件审理情况的当事人,及时予以查询。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方便,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站,备有老花镜、常用药品、开通了两微全覆盖,对各类案件的诉讼文书样式进行整理汇编,为当事人提供相关模板;将诉讼费收取标准、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各类案件诉讼风险及相关证据规定全部制成图版装订上墙,最大程度上保障当事人能够规避相应的诉讼风险;制作各类案件一次性告知书,对材料不齐全的依法一次性告知,将当事人“最多跑一趟”,变为“只能跑一趟”。

  便民利企无障碍,实现服务方式“零距离”。党组书记、院长佟天波定期到诉讼服务中心从事立案工作,“零距离”接待当事人的来诉来访。开通12368热线、提供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案件查询、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让百姓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诉讼咨询。截止目前该院已经保持十几年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树立"纠纷无小事"意识,开通特殊群体案件立案绿色通道,针对残疾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情况,采取上门立案服务,主动为百姓解难,从不同岗位特邀15名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矛盾化解,守好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针对一些当事人行动不便、路途遥远、经济困难等情况,利用巡回审判车,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搬到当事人家里,“零距离”为当事人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开通涉企金融企业的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金融企业的诉讼、实行繁简分流,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借款合同案件进行分类处理,成立“金融案件速裁组”,快立、快审、快执。在审理劳资争议、合同纠纷等案件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简化立案手续,方便企业诉讼,对于涉及企业各类诉讼、执行案件,在立案、送达、保全、排期开庭、庭审、执行等各个环节实行优先原则,在法定期限内优先办理,积极营造优质高效的创新发展环境。

  能力建设无死角,实现服务质量“零差错”。加强对窗口人员的教育培训,采取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业务比武、专题调研、专项指导等有效形式,把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放在首位。选配业务能力强、素质好、热心服务群众的法官充实到立案一线工作,设立党员先锋岗,开展微笑服务,确案件立案规程、案件移送材料审查标准以及诉讼费交纳流程,针对困难群体采取诉讼费“减、免、缓”,确保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登记立案及时准确,确保诉讼费用收取精准,确保立案案由无差错,确保受理的案件及时移送业务庭,实现工作标准化。2017年度松岭区院立案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窗口整治无止境,实现服务结果“零投诉”。在立案“窗口”,从软件到硬件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窗口接待人员着装整齐、文明接待、耐心解答、礼仪规范,公开监督举报方式,设立举报箱、畅通网络举报平台,安装了满意度即时评价系统,《廉政监督卡》随案发放,随卷流转,通过多种方式主动接受办事群众监督。坚决杜绝“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现象,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立整、立改、确保群众满意率达100%。

责任编辑:赵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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