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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6位“猪老板”被拘留 把猪养的臭气冲天熏惨居民
2018-08-13 14:04:55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建春 王贺男 包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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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3日讯 (王建春 王贺男 记者包海多) “我养猪场冲洗粪便的污水直排坑里,确实造成环境污染,但没想到竟违法被拘留。”面对执法民警,手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锋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李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8月7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锋分局会同铁锋区环保部门依法查处6起养殖户违法排放污染物案件,行政拘留6名涉案人员。

  7月7日,有群众陆续向齐齐哈尔铁峰区环保局举报:铁锋区卢屯村有几家养猪场肆意排放污水,污染环境,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区环保局开展初查取证后,于8月8日将案件移送至齐齐哈尔铁锋警方。

  接到移交的案件后,铁锋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铁锋派出所联合铁锋区环境保护局赶赴涉案地点铁锋区卢屯村,依法将李某、郭某等6人传唤到铁锋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李某、郭某等6人对各自养猪场在没有任何排污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向外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调查,这6家养猪场,条件极差,没有任何排污处理设施,污水橫流,臭气熏天,居民饮用水受到极大污染,养猪场通过自建的渗坑向猪场外排放粪便污水。周围百姓的身心健康受到极大侵害,生活环境受到严重影响。从几里外便能感受到强烈的刺鼻气味,令人恶心,猪场的粪便污水都排往坑里,粪便散发的臭味连过往行人都难以忍受。

  8月7日,铁锋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二项之规定,依法对李某、郭某等6人分别对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对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非法排污,被环保部门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违法责任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合力惩治污染,还碧水蓝天。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