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8日讯(崔晓翕 记者 佘雨桐)被执行人邓某拒不履行义务,并低价将店铺、房屋,出兑售卖给亲戚来隐藏转移财产。28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邓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
庭审现场。图片由法院提供
2014年9月,邓某驾驶汽车与骑自行车的于某相撞,造成于某二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邓某负主要责任,经法院审理判决邓某赔偿于某各项损失10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邓某拒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而是匆忙将正在经营的数码店兑出,并将一处位于牡丹江市爱民区110平米的房产、一处位于哈尔滨市呼兰区94.46平米的房产分别以10万元、27万元在民事判决前售出用于个人支出,之后本人去向不明。于某向爱民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多方查找邓某的下落及财产情况,发现邓某有隐匿、转移财产行为后,依法将邓某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经公安机关侦查后,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并由检察机关向爱民区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邓某擅自转移、隐匿财产,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无法履行,邓某擅自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合议庭将基于本案案情,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