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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爱路村垃圾场出现大量医疗废物
2018-09-03 16:13: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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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3日讯(记者 佘雨桐)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中,组织民事行政检察人员深入乡镇村屯调查走访,发现石岩镇爱路村生活垃圾场旁边堆放大量医疗废物,极易导致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经依法调查后,向行政主管部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发了《检察建议》,及时排除了这起医疗废物损害危险。

检察官现场勘查。

  民行科干警在收集到医疗废物随意堆放后线索后,广泛走访爱路村村干部和村民,组织干警进行现场勘查,与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制作、提取了相关询问笔录、书证、物证,固定完善了民行监督相关证据。经调查,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作为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履行对医疗废物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未能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造成医疗废物随意堆放,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重大的损害危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依法认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这起医疗废物随意堆放事件中,具有未能尽到行政管理职责的情形。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该院向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爱路村的生活垃圾场旁堆放的医疗废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置;对随意堆放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同时,建议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情况,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存在隐患,并应当责令立即消除。检察建议被采纳后,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迅速对医疗废物彻底清除;同时民行科干警又进行了回访,使这起极易引发医疗废物损害危险的情况得到了及时彻底排除。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