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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乡新城拒缴物业费恶性循环 受伤的只能是业主
2018-11-13 09:04:31 来源:齐齐哈尔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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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3日讯 近几年来,对于鹤乡新城1期13号楼2单元的业主们来说,一直都有一件事困扰着他们,那就是只要外面下雨,他们屋内的墙就饱受墙体渗雨之苦。10月26日,记者听取了居民们的苦楚,以《屋内墙体起皮又开裂》为题,对该楼居民张先生家墙体渗水一事做了详细报道。

  半个月后,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了解事情处理的进展情况,怡高物业总公司鹤乡新城物业办刘经理将事情的调查结果告知记者。原来“祸根”并不是居民口中的“物业不作为”,经刘经理为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居民张先生从2014年开始就已经拒交物业管理费,而且该单元拖欠物业管理费的居民不止张先生一人,“只有居民交纳物业管理费,我们与居民的服务合同才能生效,况且缴纳物业费是居民应尽的义务,这栋楼属老旧小区,我们已经查到该楼的维修资金已经用完,对于该楼现在存在需要维修的项目没有维修资金可用,而且目前看来这项维修的项目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并不是居民想的那么简单,所以我们希望,居民们可以主动的续交物业管理费,以便我们尽快将维修墙体裂缝的工程提上议程。”

  物业公司虽然是服务行业,但也是企业,运行需要资金带动,即使在物业费缴纳不足的情况下,怡高物业总公司鹤乡新城物业也一直将日常的物业服务进行着。“只是这项维修墙体裂缝的工程费用巨大,我们物业资金有限,在居民拒不缴纳物业费的情况下,我们物业出资实在是有难度。”刘经理道出了物业现存的难处。刘经理现场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张先生家房子的大小,每年应缴的物业费为300余元,按照其拖欠4年计算,张先生实际应补缴物业费1600余元。而且刘经理坦言,早就约谈过这些业主,并承诺他们只要补齐物业费,就可启动维修项目,但还是无人主动补缴物业费。“而且这笔物业费,并不是为我们物业所用,居民们应该正确认识和理解,这笔款项是用在了为业主自身的多项服务上,我们年年的扫雪、清掏、绿化以及清扫楼道的卫生、维修公共设施,都需要有资金来保证,小区环境好了,受益的是广大业主们,这是业主们身边的事,应该能够体会到。即使他们没有交齐物业费,也一直在享受我们的服务,我们从未停止过。”刘经理曾多次约谈张先生想与其当面商谈补缴物业费一事,但张先生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当着记者的面,刘经理再次拨通张先生的电话,诚心邀请张先生面谈,张先生同意明天一早来物业与刘经理面谈。

  随后,记者也与张先生取得了联系,将最后的处理结果反馈给他,他也欣然接受补缴物业费的要求。因为只有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才能更好的为业主们做好事,服好务。如业主不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此一来只能带来更多的恶性循环,最后受伤害的只能是业主本身。

责任编辑:姜继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