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0日讯(记者 张璐)记者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获悉,日前,经大兴安岭地委批准,大兴安岭地纪委监委对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环保局原副调研员郝先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郝先锋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行贿犯罪。
郝先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其行为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兴安岭地纪委常委会议、地区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地委批准,决定给予郝先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郝先锋简历
郝先锋,男,汉族,1962年2月生,黑龙江泰康人,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黑龙江省教育学院中文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政工师。
1981.09—1984.07克山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学习
1984.07—1985.06大兴安岭地区呼中林业局苍山林场政工干事
1985.06—1987.04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团区委副书记
1987.04—1993.08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团区委书记(其间:1988.10—1991.10黑龙江省教育学院中文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3.08—1994.09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宣传部副部长
1994.09—1996.03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碧水镇林场党委书记
1996.03—1999.02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9.02—2004.10大兴安岭地区呼中林业局副局长
2004.10—2006.12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委常委、副区长、林业局副局长
2006.12—2009.12大兴安岭地区十八站林业局党委书记
2009.12—2011.12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营林局党委书记
2011.12—2015.11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委副书记、区长、林业局局长
2015.11—2016.04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正处级干部
2016.04—2016.07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副处级干部
2016.07—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
(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