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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交警查处一起驾驶报废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9-01-02 19:36:30 来源:东北网  作者:陈南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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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1月2日讯(记者 陈南竹)记者从鹤岗市交警部门获悉,为确保元旦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鹤岗市交警全员假日在岗、连续作战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19年1月1日,直属大队查处了一起驾驶报废车上路且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

报废车辆。
民警审讯。

  当日15时,直属交警大队按照支队的部署要求,在麓林山设置执勤点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牌照号为黑HE3330的黑色小型汽车存在交通违法嫌疑,于是将该车拦停。经检查,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且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保险标志均为其他车辆的标志。驾驶人齐某被带回大队,面对确凿证据,齐某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直属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驾驶人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人齐某罚款12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鹤岗交警提醒:一旦达到报废期限,车主应主动办理报废手续,切勿驾驶安全设施不合格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