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3日讯(见习记者 崔昕 记者 杨帆)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获悉,2018年,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5%,处于温和上涨区间。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娱乐、食品烟酒价格领涨,共同拉动总水平上升2.15个百分点,影响程度达86.0%。其中,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8%,是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

受人工成本影响,服务项目价格上涨,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79个百分点,影响程度为71.6%。其中,护理、临床手术治疗、一般治疗操作、旅行社收费、小学初中教育、其他旅游、飞机票、课外教育涨幅超过10%。
从八大类价格看,医疗保健价格上涨对价格总水平影响最大。自2017年8月1日起,哈市公立医院实行医药分开制度,门诊费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上调造成医疗保健消费价格同比指数持续上涨,全年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1.3%。其中,药品及医疗器具价格上涨1.2%,护理、临床手术治疗、一般治疗操作费用,分别上涨79.6%、46.1%和25.4%。

食品烟酒价格上涨影响居第三位,菜类、蛋类、干鲜瓜果类涨幅较大,畜肉类、豆类、食用油、水产品价格下降。受气候、疫情因素影响,今年年初的大范围雨雪天气及春、秋两季气温普遍偏低等因素,造成菜类、蛋类、干鲜瓜果价格上涨;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猪肉市场需求大幅降低,猪肉价格持续下降,畜肉类、豆类、食用油、水产品价格下降。

宾馆住宿、铂金饰品、洗浴等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下降1.4%,对总水平上涨起抑制作用。2018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在36个大中城市中位居第六位,高于平均指数0.3个百分点。八大类中,医疗保健价格指数高于15个副省级城市平均指数6.1个百分点,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指数高于平均水平3.8个百分点,其他六类指数均低于平均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