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3日讯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随着3月20日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截止日的临近,已有三十余家企业表达意向并详细咨询申报流程。此外,我市很多中型工业企业也跃跃欲试,使得近期咨询量迎来“小高峰”。
“咨询量是之前的三四倍,常见的问题也不少。”据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因为是我市首届市政府质量奖,企业对于相关细则还有些模糊。“主要集中在组织概述和自评报告编写、评审环节是否复杂、集团申报条件,以及企业获奖后能否将该奖项用于企业产品宣传等。”
遇到类似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咨询热线专员都耐心解答。
“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包括组织的环境、关系、竞争环境、战略挑战和优势、绩效改进系统等方面。详细可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自我评价报告需逐条描述本企业情况,可采用适当的案例、图表、收集对比数据等加以说明;政府质量奖评审公平公正,环节设置清晰,申报条件严格。要以集团申报的,总部及所属控股企业必须均‘达标’。”
最重要的是,“市政府质量奖对企业来说是种荣誉,表明企业在管理理论、管理方法等方面的先进性,但该奖项并不适用于企业产品宣传。”
据了解,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或组织申报市政府质量奖,需满足五条标准:在大庆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正常运营3年以上的法人组织及其分支机构;掌握核心技术、自主品牌,产品服务、经营质量、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节能减排、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积极采用卓越绩效模式,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具有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环保、质量等有关政策,近3年在各级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中未发生质量、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环保等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及无其他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近3年国家和省、市产品监督抽查合格,出口产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无因质量问题被国外通报或退运;依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和市场信誉,顾客满意度高,发展势头良好等基本条件。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申报企业需将申报材料于3月20日前向县、区市场监管局申报,中省直单位可直接报送至市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室(市场监管局542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王春光,咨询电话:0459-619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