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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又有15项税务证明被取消 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2019-04-12 09:06:24 来源:大庆网  作者: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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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2日讯 日前,记者从大庆市税务局获悉,继2018年底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后,12项税务证明事项再被取消。另有3项税务证明事项已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取消。至此,今年共有15项税务证明被取消,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据了解,2019年1月1日起,3项税务证明事项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已停止执行。具体包括“纳税人办理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备案时,需提供国务院科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经认定的转制文化企业,办理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转制方案批复函,企业营业执照,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有关材料,相关部门对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批准文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以及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办理减免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备案时,需提供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此次决定取消的12项税务证明事项,从涉税领域来看,涉及出口退税1项、征收管理2项、税收优惠9项;从证明性质来看,涉及主体(身份)证明4项、资质证明3项、权属证明1项、客观事实证明4项;从证明来源看,需要专门为办理税务事项另行从第三方取得证明材料的共5项(纳税困难证明、资源税管理证明、继承权公证证明等),需要提供法定证照等已有材料的共7项(残疾人证、车船产权证等)。

  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是2019年税收工作的主题,再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是推进减税降费简明易行好操作的重要措施。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可有效为纳税人办理减、免、退税等相关事项增添便利,推进减税降费实打实、硬碰硬落地。

  “取消的15项税务证明事项不仅为企业减负,而且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减轻了自然人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例如,取消办理房产继承免征个人所得税相关公证证明,取消残疾人、新能源车辆购置人办理有关税收减免时需提供的身份证明等等。”该工作人员说。

  采访中,多位纳税人都对税务部门的一系列政策点赞,继2018年底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之后,此次再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对纳税人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也充分体现了税务部门持续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大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的决心。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