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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享税收红利
2019-04-25 09:32:5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赵悦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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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4月25日讯 按照国家有关通知要求,近日,我省多部门联合下发给予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继续享受税收优惠红利政策的通知。

  根据国家授权,我省采取有效措施按上限落实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给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每户每年14400元和每人每年9000元税收支持政策;给予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每户每年14400元和每人每年7800元税收支持政策。两项政策执行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此项政策实施后,将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创造有利条件,最大限度地减轻相关群体的税收负担,激发创业就业活力。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