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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出台2019高考招生规定 艺术类首次实行平行志愿
2019-05-23 07:35:33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赵一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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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5月22日讯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根据通知,2019年黑龙江省高考成绩公布后,将分三次填报高考志愿,分六个录取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与去年相比,艺术类首次实行平行志愿。

  省高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提供给院校作为录取参考,外语科试卷仍分为听力和笔试两部分,听力分值为30分,笔试分值为120分,考生笔试成绩(满分120分)×1.25后的成绩作为考生高考外语科成绩(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分三次填报高考志愿。第一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军队、公安、司法本科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招飞本科高校及专业;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的高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次、艺术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第二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和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参加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的考生在特殊类型招生录取院校志愿栏中填报志愿。第三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三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凡参加少年班考试的考生以及被高校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准填报高考志愿。文史类与理工类、艺术类与体育类之间不允许跨科类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和理工类,但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不可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

  录取批次划分文史类和理工类,分6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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