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7月5日讯 4日,全省8家法院对8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涉案的6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5年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据介绍,本次公开宣判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的侵蚀基层组织,危害基层政权安全;有的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有的实施“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影响经济健康发展;有的聚众滋扰企业,强行取财,破坏营商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法院共组织全省法院集中宣判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48件1413人,其中,5月30日至7月4日连续集中宣判5次89件499人,形成对黑恶犯罪的强大攻势。
据悉,4日上午,哈市3个基层法院也同时宣判了3起恶势力犯罪案件,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6年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道外法院和香坊法院分别宣判的是李文星犯罪集团和王清海犯罪集团的漏犯,南岗法院宣判的是孙龙翰恶势力犯罪集团。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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