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书里,说书人爱说一句话,“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评书里讲的是古代战场上的事儿,一家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但是,今天《庭审内外》的案件中,这一家三代却把团结一致、上下一心用错了地方....。。
如此嚣张,不顾民警劝阻仍与他人厮打
李某春和刘某生都经营客车。2017年7月24日早晨,李某春认为刘某生的客车压点发车,对他的客源造成了影响,随后驾驶自己的客车,在朱家镇的一个饭店门口拦住刘某生的客车。李某春下车后与刘某生的妻子发生争吵,之后几人厮打起来。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将双方带到派出所处理。
几人到派出所后,再次发生冲突。李某春一家人无视民警劝阻,过来围攻殴打,造成刘某生及其妻子、孩子三人轻微伤。
全家上阵,打你没商量
2019年5月16日,林口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本案的六名被告人,其中五人是父子兄弟:父亲李某忠,大儿子李某春,二儿子李某彦,三儿子李某军,李某春之子李某发。另外一人还是李某春表弟柯某富。
“远亲不如近邻”。老李家和刘某生一家同住一个村,乡里乡亲的,是什么恩怨让双方大打出手呢?庭审中,李家兄弟表示,他们与刘某生一家因为客车压点发车积怨已久,事发当天只是双方矛盾的爆发点。
警方还接到群众举报,发现被告人李某军涉嫌非法采矿犯罪。
经查,2015年,被告人李某军还在五虎林河(朱家段)治理工程当中,存在非法采矿的行为,治理标段提供砂石土料共三万余方,价值18万余元。
法院宣判,几人难逃法律制裁
2019年6月21日,林口县人民法院对6名被告人李某军、李某彦、李某发、李某春、李某忠、柯某富依法宣判:
被告人李某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不等。被告人李某军违法所得人民币18.3万元继续追缴上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