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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学生可享受这几项医保 你真的都知道了吗
2019-10-12 09:38:22 来源:大庆网  作者:袁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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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2日讯 记者了解到,我市学生参加医保,可享受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大病保险待遇、门诊慢性病待遇及门诊特殊治疗待遇。

  其中,门诊统筹待遇:参保学生可持卡在大庆所属区级医院或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按70%匹配,最高限额100元(即:消费100元,统筹金匹配70元,个人自负30元。消费143元,统筹金匹配100元,个人自负43元,消费143元是统筹金匹配上限),这个费用当年消费,不累计,学生医保卡不可在药店买药。

  住院统筹待遇:住院按照医院级别设置不同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超过起付标准的,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治疗待遇:按规定参加体检,符合认定标准的,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门诊慢性病补助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实行,参保学生发生的门诊慢性病费用,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大病保险待遇: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全市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参保学生以下费用医保不报销: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境外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保健用品、保健药品,各种医疗鉴定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