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12日起,大庆中院抽调33名党员干警组建抗疫工作队,下沉到大同区所属5个街道13个社区开展社区联络、小区管理、隐患排查、入户调查、重点人员管控、疫情知识宣传、矛盾化解等联防联控工作。
法官在防疫一线,不仅是“守门员”“管理员”,更是“调解员”。
2月15日早8时许,大庆中院法官谢洪程正在温舒苑小区对来往人员车辆进行排查。此时,街道工作人员打来求助电话,称该街道有一业主反映“公共烟道漏水到其室内”,经物业公司现场处理,业主并不满意,后多次电话联系物业公司、社区、街道,并到物业、社区吵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物业公司和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法官赶到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公司经理称:“漏水是业主私自将室内烟道拆除导致,物业公司已帮忙维修过一次,不再负有责任。“虽然物业与业主多次沟通,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矛盾激化。
随后,法官又找到业主了解情况,他承认私自拆除室内烟道,但认为烟道漏水与此无关,物业公司必须负责处理并赔偿损失,否则将继续向上级反映情况。
在充分听取双方陈述后,法官从专业角度为双方释法明理。一方面,法官告知业主烟道属于公共设施,业主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情况下,擅自拆除室内大部分烟道属于违法行为;其它未拆除烟道的同类室内并无漏水现象,业主室内烟道漏水原因尚未查明,此种情况下指责并以过激方式要求物业公司负责处理、赔偿不妥;当前正值抗疫关键时期,建议从大局出发,暂时克服困难,待疫情解除或缓解后再行处理。
另一方面,法官又对物业公司、街道社区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可邀请该住宅楼规划、设计、建设单位技术人员现场勘查,查明烟道漏水真正原因,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业主与物业公司最终达成和解:在疫情防控期间,业主支持物业工作,暂时自行处理漏水问题,不给物业添麻烦;疫情结束后,由业主联系物业公司,在技术人员配合下,将私改拆除的烟道恢复原状;恢复原状后如果再出现漏水问题,业主将通过法律渠道寻求解决。至此,一场物业纠纷得到圆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