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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将出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向市民征求意见 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予以通报
2020-09-21 10:13:49 来源: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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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9月21日讯 为加快推进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哈市起草了《哈尔滨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以在9月23日前提出意见。

  建立完善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

  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医疗相关产品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遴选、采购、处方审核、处方调剂、临床应用评价,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加强药品购进渠道和储存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的重要内容,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建立完善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和对辅助用药、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开展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监督和评估,依法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使用行为。

  监管公立医院破除以药养医机制

  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等情况,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对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支出、负债、对外投资、资金结余使用等加大监管力度。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的评定以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晋升、奖惩直接挂钩。

  严格执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监督管理,其所得收入除符合规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医疗机构的继续发展,不得违反经营目的,不得将收支结余用于分红或变相分红。对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依法依规惩处。

  疫苗出入库管理、接种要“三查七对”

  加强疫苗安全监管。加快建立完善全市疫苗从生产、流通到接种的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每支疫苗从出厂、配送、储存、接种、销毁等全过程的可追溯。加强对疫苗生产、流通和接种的监管,督促疫苗生产企业落实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责任,保障疫苗生产质量。规范疫苗流通秩序,加强疫苗招标采购、储存、配送、接种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疫苗全链条冷链监控。加强对疫苗接种单位监督指导,督促落实疫苗出入库管理、接种使用“三查七对”、预防接种记录登记报告等各项制度。

  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全面实行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医师和护士开展多机构执业,应按要求做好备案,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做好处方权授予、手术分级管理等各项工作。强化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加强对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的监管。聚焦医疗卫生行业乱象,持续重拳整治,持续开展“看病不求人”专项行动。加大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力度,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严格执行“九不准”、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等相关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纳入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

  违规骗保纳入失信“黑名单”

  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重点专科设置、财政投入、评先评优等挂钩机制,以及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结果与职称聘任、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的挂钩机制,突出卫生职称评审改革中品德的首要条件,将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结果作为考核医疗卫生人才品德条件的重要指标,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一票否决”。医疗卫生机构存在医疗欺诈、违规骗保等行为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均纳入失信“黑名单”,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对医疗机构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当记分累计至一定分值时,取消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结果和医保定点,且当年不得参与重点专科设置申请。推进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