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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门诊慢性病患者 单次购药最多可买3个月药量
2020-09-30 09:53:09 来源:生活报  作者:吕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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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9月30日讯 记者从我省医保局获悉,对治疗用药的品种、数量相对固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单次购药量放宽至3个月。也就是说,患者最多可以购买3个月药量。同时,我省医保局对于“慢病”进行解读。

  一、什么是“慢病”?参保人员所说的“慢病”,在医疗保险中叫做“门诊慢性病”待遇。门诊慢性病是医保部门为减轻部分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经济负担而实行的一项特殊的政策。

  二、如何办理“慢病”?办理门诊慢性病的流程为:工作日随时到认定医院进行申报登记,由认定医院组织进行认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三、“门诊慢性病”待遇如何?门诊慢性病一般不设起付线,根据不同统筹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最高支付限额,最高支付限额内费用按一定比例报销,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参保人员当年发生的费用,不足限额部分不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结算方式为医院、定点药店刷卡直接结算。

  四、门诊慢性病一次能开多长时间的药?对治疗用药的品种、数量相对固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单次购药量放宽至3个月。也就是说,患者最多可以购买3个月药量。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