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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警方整治违规养犬 不拴绳遛犬扣满3分吊销犬证
2020-11-11 15:51: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隋国松 包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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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1日讯(隋国松 记者 包海多)为了规范城市内文明养犬,迎接即将到来的冰雪旅游季,11月10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类管理大队加大了对沿江一线、景区等公共场所的犬类管理力度,发现多起违规养犬行为。

禁养犬“德牧”在江边散放,被民警依法留检处理。 图片由警方提供

  当日10时许,民警来到哈尔滨市道外区二十道街江边,开始沿江巡查。在松浦大桥下,三位男子边说边行,在其身旁有两只大型犬,其中一只为金毛,另一只为我市明文规定的39种禁养犬之一——德国牧羊犬。两只犬均没有戴牵引绳,“自由”地在江边“散步”,过往行人纷纷躲避。民警依法给犬主人下达了《犬只留检单》,对违规犬类进行留检处理。

  11时许,在道里区江畔路与尚志胡同交口,一女子到路边商店内购物,将一只贵宾犬散放在路边。经查该犬没有进行犬类登记,民警对其下达了《犬只留检单》,将在犬主人办理登记后,进行返还。犬类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孙建龙介绍,《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哈尔滨市城区内居民的养犬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39种禁养犬、许多区域禁止携犬进入、养犬必须办理养犬登记、每户限养一只准养犬等。到目前为止,哈尔滨市共有26个犬证办理点,共办理养犬登记证50052个;今年以来,共取缔违法养犬、溜犬行为6800余起,留检违规犬53只。

  据悉,对于禁养犬,公安机关将予以没收;养犬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书,未办理养犬登记证书的,公安机关将扣留犬只并督促犬主办证,逾期不办的,将没收犬只;对溜犬不栓绳、在禁止遛犬区域溜犬等、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违规溜犬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犬主警告并在养犬登记证书上扣分,扣满三分将吊销养犬登记证书。公安机关没收的禁养犬,收留的流浪犬、遗弃犬将集中留检。对于留检的准养犬,公安机关号召社会爱心人士对犬只进行领养。

责任编辑: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