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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集中审理25起危险驾驶案件
2021-05-21 07:55:07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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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近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适用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快速办理机制,集中审理了25起危险驾驶案件,并当庭宣判,判处邓某某等25人,拘役二至六个月,并处罚金不等。

  “这件事发生后,家里的生活全被打乱了,我现在特别后悔,醉驾害人害己。”一位女性被告人一边流泪一边说。

  “不怨别人,只怨自己,朋友相聚时没有控制住,饮酒过量后开车,给他人造成那么大的伤害,不应该啊。”一名被告人说。

  自醉驾入刑以来,人民法院对醉驾的判处力度不断加大,尽管如此,仍然有人抱有侥幸心态,以身试法,得到的最终后果,轻则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重则追究刑事责任、终生禁驾。

  今天,来自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的法官,来给您细算一笔账。

  接受法律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就属于酒驾,达到80mg/100ml就属于醉驾,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1.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2.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3.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4.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5.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6.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赔偿经济损失

  1.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相关赔偿;

  2.被单位辞退,且无赔偿;

  3.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4.职工因醉酒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不享受国家的工伤保障。

  再次提醒广大司机们,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应成为司机开车的基本原则,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莫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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