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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务事”难断 法官助力将亲情延续
2021-05-27 09:03:23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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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婆婆要跟儿媳妇分家,是因为婆媳不和,还是另有隐情?一方不想拖累儿媳,一方坚守着对已故丈夫的承诺,到底该不该走?

  一次温暖的分家

  今年3月,杨某将自己的儿媳刘某诉至海伦市法院,要求与刘某分家。这样一个分家析产的案件,原告作为婆婆不仅没有不满和怨气,言谈举止间反而流露出了不舍,还一个劲地说着,“我不能再拖累他们了……”

  法官经过了解才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公公婆婆一直与大儿子一家生活,儿子孝顺、媳妇没说,一家人都很能干,种5垧多水田、还养牛,婆婆也把孙子孙女都拉扯大了,一大家人生活得其乐融融,在农村也属于富裕家庭,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先是公公因病过世,接着大儿子也因胃癌去世,这期间孙子还离了婚,原本富裕的家庭,在这些变故后,债台高筑。大儿子去世后,儿媳妇一直照顾着婆婆,可是五年后,婆婆执意要去二儿子家,坚持要与大儿媳妇分家。

  婆婆说:

  家里全靠孙子外出打工,儿媳妇要在家照顾我,想挣钱也出不去。还债需要钱,孙子将来再婚也要钱,我不能帮他们,但是绝不能再拖累他们了,我要分家!

  儿媳妇说:

  婆婆和我们生活了这么多年,经过这么多变故,老人身体更是每况愈下,我得好好照顾她,当年丈夫去世时答应过他,我一定给妈养老送终,我绝不能食言!

  原告杨某态度坚决,不想成为被告母子的拖累。而被告刘某,担心老人身体健康,也坚持不分家,坚守对逝去家人的承诺。

  没有争吵,没有火气,只有暖暖的亲情。双方来到法庭诉说心声时,眼泪都不受控制地流了出来。

  法官调解时,被告说出了自己的忧虑:担心老人今后的赡养问题。随后,法官联系原告的二儿子及女儿,明确的向二人告知应承担的赡养义务。老人的二儿子和女儿表示,已与老人协商一致,确定原、被告分家后,原告去往其二儿子家生活,由其二儿子及女儿承担赡养义务。

  在被告的忧虑解除后,终于同意分家析产。

  核算了家庭财产后,被告于调解当日将财产分割款当庭通过微信交付给原告,并将原告及其丈夫等人的土地分割完毕,家里的用品也让老人随意搬。

  这是一次没有矛盾的案件,也是一次没有对错的案件,原、被告都不是为了自己,都是为了对方着想,“家务事”难断,这种让人流泪的“家务事”更难断,法官要做的就是在坚守法律的前提下,将这份亲情延续。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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