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用其女友的身份注册了一个账号,摇身变成“小仙女”。随后,他在微信里与一名男子确定了情侣关系,并以多种理由向男子要钱。当男子要求见面时,使用各种理由搪塞。半年后,男子有所醒悟,报了警。7月14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大汉变身“小仙女”
杜某是一名“90后”,没有正式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为了日常开销,动起了歪心思。他使用女朋友的身份信息,在陌陌上注册了账号,并留下了自己的微信号,取名“小仙女”开始广交朋友,并谎称自己在商场里当收银员。
很快,赵某就在陌陌上看到了杜某留下的微信号,加了他的微信。一来二去,两人在网上确定了情侣关系。
随着聊天的深入,赵某多次要求与“小仙女”视频,准备朝下一步发展。
“亲爱的,别急,这几天我特别忙,也没精心打扮,再说了,我们刚认识,我还没做好准备。”看到赵某想要视频,杜某搪塞说彼此还不熟悉,再等一等,等彼此彻底了解了,再视频不迟。
赵某随后又多次要求视频,杜某想,如果一直不答应,事情不仅会败露,刚上钩的“大鱼”还有可能会脱钩。
找人帮忙“见面”
杜某找到一个女性朋友,说自己有个哥们儿,想要找女朋友,并将自己事先编好的话教给她。随后这位女性朋友以“小仙女”的身份,与赵某视频。赵某视频后,对杜某开始深信不疑,对这段感情也更加看重了。

有了这次成功的视频见面,两人感情迅速升温。
见时机成熟,杜某开始了自己的计划,以索要礼物等方式一步一步向赵某实施诈骗。他先后以过生日、家里亲戚去世、看病、买衣服、借钱等名义,骗取赵某4.8万元。
相处半年后,杜某以感情不和为由,向赵某提出了分手。
之前还幸福无比,突然就遭遇分手,杜某更是把他的微信好友给删除了。
诈骗终食恶果
与朋友聚餐时,朋友发现了赵某的异样。赵某说出了自己与“小仙女”的事。朋友善意地说:“她和你聊了这么久,还没见面就花你那么多钱,又删了你的微信,不会是骗子吧?”赵某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赶紧报了警。
随后,杜某被公安机关抓获。7月14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的方式依法审理了被告人杜某犯诈骗罪一案。
杜某在远程庭审的看守所内接受庭审,而坐在旁听席的赵某,看到远程视频中“小仙女”的真面目时,百感交集。他怎么也没想到,在微信中与自己互诉衷肠、关爱有加的“小仙女”,与他见面竟然是在法庭上,而且还是一名男子。
杜某到案后,主动交代了罪行,法庭适用简易程序,经过法庭准备、法庭调查、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杜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退赔赵某4.8万元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