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出圈的“冰墩墩”你安排上了吗?最近爆火的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掀起热购浪潮,可谓“一墩难求”。牡丹江的孙女士在极光新闻APP留言:“朋友圈有人在接龙售卖冰墩墩和雪容融,看不出来真假,想知道这是被允许的吗?”
【朋友圈是否允许售卖北京冬奥会吉祥物?】
今天的《党风政风热线》连麦百姓环节中,我们连线了牡丹江市市场局知识产权保护科科长王绍民:“有些消费者发现朋友圈存在接龙售卖‘冰墩墩’,积分兑换‘冰墩墩’,集赞赠送‘冰墩墩’等现象,我们首先要判别该销售者是否取得了奥林匹克权利人的许可,《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如果该销售者取得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应当按照许可合同规定内容合法进行销售。对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并处罚款。”
另外牡丹江市市场局知识产权保护科科长王绍民表示:“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发现个别微信公众号发布所谓‘转发能领冰墩墩’等相关消息,涉嫌非法利用奥林匹克标志从事商业行为。经初步核查,相关微信公众号主体为省外市场主体,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已依据线索进行处理。”
在此,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发布如下警示:包括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在内的奥林匹克标志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保护,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深入推进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严厉打击奥林匹克标志违法行为,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环境。
《党风政风热线》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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