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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宠伤人引发纠纷 责任由谁承担?
2023-01-12 09:25:20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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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家有萌宠

  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宠物不仅能给家人带来快乐

  还能很好地陪伴主人

  如何文明养宠

  如何有效约束宠物

  经常会引发讨论

  宠物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

  希望今天的案例

  能给已经有宠物

  和打算养宠物的人提个醒

  张某养了一只宠物狗。某天,张某在遛狗时,没有给狗拴绳。宠物狗由南向北疾跑横穿马路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王某、乘车人赵某受伤,电动车受损。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赵某无责任。王某、赵某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

  宝泉岭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第一时间组织诉前调解,并对双方释法明理,如果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某本应对宠物狗采取安全措施,可侵权行为发生时,张某并没有给狗系牵引绳,这才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

  在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下,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张某赔偿王某6200元,赔偿赵某34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宠物饲养人应当管好自己的宠物

  规范自身饲养动物的行为

  遵守所在地饲养动物的要求

  不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

  主动配合相关部门

  做好宠物登记、防疫等措施

  出门在外

  要为宠物牵绳、戴嘴套

  避免给他人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责任编辑:郭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