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2日讯 实行了10余年的“门前三包”政策因难推行无奈退出了历史舞台。从5月20日起,《哈尔滨市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规定》正式实施。临街单位除了以往包容貌、包卫生、包绿化外,还包亮化。而且对执行不好的单位最高罚款1000元。
门前四包都包啥?
一、包容貌:保持自有建筑物立面整洁,不乱贴、乱画、乱挂,牌匾、广告等户外宣示物无破损掉字;二、包卫生:保持责任区内地面清洁,不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废弃物,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三、包绿化:爱护花草树木和园林设施,不在树木上拴绳挂物和损坏花草树木、园林设施、侵占绿地;四、包亮化:保持自有建筑物、牌匾、户外广告的照明亮化设施整洁、完好,按规定开启自设的建筑物灯饰。
责任范围如何划定?
“门前四包”规定了责任区范围划定标准。有人行道的城市道路临街单位、个体业户责任区范围是,纵向自临街建筑外墙根起至人行道路边石止,横向以左右相邻交接线为界形成的区域。
无人行道的城市道路临街单位、个体业户责任区范围是,纵向自临街建筑外墙根起至道路中心线止,横向以左右相邻交接线为界形成的区域。
目前,各街道办事处正在对临街单位和个体户进行调查摸底和责任划分,划分之后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内临街单位、个体业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状。
同一个门前四包责任区内有两个以上临街单位、个体业户的,应当共同与街道办事处签订一个责任状。而且,两个单位之间应当通过协商共同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明确门前四包日常管理人员,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执行不利罚1000元
临街单位、个体业户拒绝签订门前四包责任状的,由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签订;逾期仍不签订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在信用评价、评优评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等方面实行否决。
街道办事处随时对临街单位、个体业户履行门前四包责任情况进行管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通知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临街单位、个体业户违反本规定,门前责任区内达不到门前四包标准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有关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的,可以依据本规定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