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4日讯 (李进胜 见习记者 岳云雪) 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为了解决春节前夕市区内货物运输需求大幅增加出现的供求问题,自4日起,哈市交警部门重新调整货运车辆通行的规定时间。
具体调整规定如下:除霁虹街(含霁虹桥)、经纬街、友谊路、红军街、中山路(赣水路至红军街)、花园街(龙江街至海关街)、赣水路(鸿翔路至中山路)、兆麟街、松花江公路大桥、松北大道(世贸大道至公路大桥)等10条道路外,其他道路对核定载质量小于5吨的货运机动车限制通行时间由原来的“每日6时至22时”,调整为“每日6时至19时30分”。对面包式货运机动车放宽限行规定,每日除7时至8时30分和16时30分至18时30分两个早晚高峰时段外,其他时段准许面包式货运机动车在市区货运机动车限行道路【霁红街(含霁虹桥)、经纬街、友谊路、红军街、中山路(赣水路至红军街)、花园街(龙江街至海关街)、赣水路(鸿翔路至中山路)、兆麟街、松花江公路大桥、松北大道(世贸大道至公路大桥)等道路除外】通行。
据交警部门介绍,从即日起实施上述货运车辆通行调整措施,同时陆续更换市区内近6000余块限货标志的辅标限货标志。交警部门提示:在此期间,货运车辆在19时30分以后,可以按照新的调整规定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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