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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规定办加急护照需满足出国留学等标准条件
2010-03-04 11:08:29 来源:牡丹江晨报  作者:张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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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4日讯 昨日,记者就办理加急护照一事采访了省公安厅外事局,该局工作人员明确答复:除规定的四种情形外,不允许办理护照加急业务。那么,作为一家中介服务公司,“华安”是如何给不符合四条规定的赵先生办理出护照加急手续的呢?记者对此事继续进行了调查。

  3月3日下午,记者再次采访了华安出入境服务中心刘姓副经理,据她讲,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代办签证。由于护照办理时间长,老百姓还着急办理,公司就帮助他们办理加急护照,收取一定的中介费。中介费标准是公司定的,老百姓自愿办理。她说,市民交完中介费后,公司会将相关材料交给办证大厅,送到省公安厅以后,公司会通过关系办理加急护照。最终,省公安厅再将护照转到大厅。

  当天,省公安厅外事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办理加急护照,应符合外出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符合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符合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符合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等标准。除了这四条标准,不允许办理加急手续。“至于中介公司如何能办理,她不清楚。”

  记者向市物价局询问此事。据行政事业科连科长表示,办理护照加急手续收费标准,物价局并没有对中介公司核准,此事需向价格投诉中心反映。价格投诉中心李主任说,希望当事人拿着相关证据,到投诉中心反映情况,待事实调查清楚后再处理。

  据市工商局登记科工作人员介绍,华安出入境服务中心的经营范围包括:为中国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其他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介绍、法律咨询、沟通联系境外安排、签证申办及相关的服务(仅限黑龙江省中介活动区域)。“没有护照办理的事项。”

  市工商局东安分局李局长表示,希望当事人拿着相关证据,到分局登记股介绍情况,由工商部门对华安出入境服务中心的经营范围界定后,再进一步处理。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