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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芝: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源头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
2010-04-22 22:16:02 来源:东北网  作者:范丽娜 王坤 常春晖 邵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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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延芝在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源头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

  东北网4月22日讯(范丽娜黑龙江日报记者王坤见习记者常春晖东北网记者邵奇)22日,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延芝,副省长、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于莎燕出席会议并讲话。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基本摸清了工程建设项目底数,发现和整改了一些问题,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李延芝强调,做好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要着重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深入抓好排查工作。要坚持摸清项目底数与排查解决问题并重,善于发现问题,找准症结,提出对策,坚决防止回避矛盾、掩盖问题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认真抓好督导检查。要坚持点面结合,着重检查重点项目、民生项目、投诉较多的项目和“零问题”、“零案件”地区,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适时公开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树立一批正面典型;要积极开展“解剖麻雀”式的检查,深入剖析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治理对策和措施,推动整体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要重点解决好项目决策未批先建、招投标围标串标、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未报即用、城乡规划管理违规调整容积率以及工程建设质量低劣等问题。同时,要注意采取行政、经济、组织等多种手段搞好整改,努力取得整改工作的综合效果。四是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问题,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官商勾结等腐败行为,建立和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和案件协查机制,改进查办案件的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办案成果,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效应。

  李延芝指出,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直接关系到全省工作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专项治理工作推进力度,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明确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协调沟通、着力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认真抓好工作推进落实,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

  于莎燕要求,各牵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真正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决不能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增强整体合力。做到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相结合,与推进政务公开相结合,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相结合,与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同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努力取得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和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要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到位。对那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以致造成工作落空、治理效果不明显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工作实效。各牵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和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力争在解决老大难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请示汇报。

  会上,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计厅、城乡住房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七个牵头部门就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