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综合  >  文卫·体育  >  文卫
搜 索
黑龙江省破除以药补医顽疾 不当处方接受公示和点评
2010-05-25 14:42:3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衣晓峰 朱彤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新闻网讯 今年,黑龙江省将继续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加快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促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在近日召开的我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卫生纪检监察监管部门首次提出采取规范药品招标管理、查处“大处方”和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平台三项措施,规范从业人员在药品招标、患者用药、药品价格等环节行为,保证基本药物制度得以顺利实施。

  据了解,2009年我省已建立起以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牵头,省政府采购中心为主导的政府网上交易平台,全面推行了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前,集中采购药品总金额达66亿元,集中采购医疗器械总金额7.9亿元。同时,省级定价药品降价品种数达19756个,降价品种降价总金额4.5亿元。

  在此基础上,我省要求继续深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将包括基本药物在内的各类药品统一纳入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体系;要不断拓展集中采购范围,逐步将检验试剂、医用耗材及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也纳入其中。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采购合同。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化、全行业管理的原则,严格履行对辖区内所属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继续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长预警制度,严格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坚决查处开大处方、过度治疗等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服务信息公示和发布制度,重点做好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耗材价格等三项信息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为保证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省卫生厅还明确要求,全省13个地市必须认真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和医德医风监督卡制度。要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推进大型医院行风巡查制,对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并及时取缔。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