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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场所防雷设施不合格不能投入使用
2010-07-21 09:30:0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魏帅 李木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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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1日讯 近日省旅游局和省气象局联合下发通知,将防雷设施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纳入新建、扩建、改建的旅游场所、景区景点的建筑审批流程中。同时,将在每年雷雨季节前,由省旅游局和省气象局对全省旅游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据悉,通知还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和法定防雷检测机构要在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定期安全检测等方面进行全程跟踪式监督。

  据省防雷中心负责人介绍,每年雷雨季节前,省旅游局和省气象局将对全省旅游设施联合开展防雷安全检查。省防雷中心主任吕东波提醒市民,发生雷电灾害时应及时上报,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防雷中心咨询电话:86347364。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