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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须多交数万元 哈尔滨北兴教育园居民进户受阻
2005-06-01 06:26:3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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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日电 近日,一些在哈市道外区北兴教育园区购买了期房的居民向本报反映,在他们准备进户时,开发商没有履行早就签定过的合同,而是让他们重新签合同。这样一来,居民们进户就要多交上千元甚至几万元钱。由于未与开发商达成一致,这些居民至今未能住进新居。

  据一位在北兴教育园区购房的王女士介绍,2004年她与哈市北兴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购房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北兴教育园区6号高层住宅楼一处靠山墙的住房。购房合同上注明:该房使用面积为67.05平方米,乘以规定系数后,再乘以每平方米的单价即为该套商品房的价格,共20.1万余元,一次付清。合同规定,居民进户时房价要按实际面积多退少补。王女士进户时,房子的使用面积为68.5平方米,比约定面积多出了1.45平方米,如按照合同规定,她应补交4000多元。然而开发公司却让她重签一份合同,并要求按照房屋测量出的实际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的单价来算价格,否则不能进户。经实际测量,王女士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13.36平方米,按建筑面积交费需要近22万元,也就是说她要比原来多交近2万元钱。

  据了解,在北兴教育园区1号和6号高层购买房屋的居民中,共有近30户居民都遇到了同样的情况。这30户居民所购房屋基本都在靠山墙的位置,按建筑面积计算房价,他们每户都要在原来已支付费用的基础上多交1万到2万多元钱。业主们认为,开发公司重签合同、按新方法计算房价的做法是极不合理的,是一种违约行为。

  北兴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石董事长针对这30户居民反映的问题表示,他们不承认当初与业户个人间签定的合同,当初和30户居民签合同只是为了帮助他们办理贷款。因为这30户居民购买的房屋为道外区教育局向开发公司整体购买的,他们和道外区教育局有协议,即房屋竣工后,经有资质的测量公司实际测量后,按测量报告出具的建筑面积实际计算房价,所以他们现在是在按协议办事。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