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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最后期限将近 哈尔滨市仅有329人自行报个税
2007-03-12 10:39:5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文先 韩丽平
东北网3月12日电 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今年3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记者从哈尔滨市地税局获悉,截至3月6日,哈市仅有329人办理了自行纳税申报。另有300余人资料正在审理中。
对于哈市个税自行申报进度偏低的情况,哈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主要是一些纳税人尚未养成自行纳税申报的习惯,平时没有记录收入情况,到了要申报时才发现收入资料不全、收入情况不清,无法及时申报;也有一部分纳税人还不了解自行纳税申报的政策规定和要求,以为自己平时已经被扣缴了税款,就可以不用申报了;除此之外也不排除一小部分纳税人心存侥幸,认为税务机关不可能掌握自己的收入情况而不想申报。
据哈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05年起哈尔滨市就对高收入者建立了管理档案,大多数高收入者已包括在内,还有部分企业实行了全员全额管理,管理软件可以筛选出一部分高收入者。此外,税务机关还可以通过对高收入行业、高收入人群的专项检查等其他途径发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以不应存在侥幸心理。
目前,离个税自行申报的最后期限只剩下十几天了,哈市地税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除追缴税款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此外,构成偷税的,纳税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