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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打工者子女小学毕业可直接升入对口初中
2008-02-26 11:13:2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陆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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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6日电 为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哈尔滨市接受义务教育,哈尔滨市出台《哈尔滨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暂行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范围为随来哈市务工的父母在哈市城区(含县城)居住的农村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哈市就读的可参照执行。

  据了解,随在哈市务工的父母在哈暂住、拟到哈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由其父母向暂住地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借读申请。自愿到民办中小学校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按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申请到民办学校就学。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哈市小学毕业的,可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就读,对口初中容纳不下的,由学校所在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哈市就学的,给予建立借读学籍。具体办法按《哈尔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在已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地区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免收借读费和杂费;在未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地区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照“一费制”的办法收取就学费用。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对家庭确有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可酌情予以资助。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