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3日讯 一位消费者在哈尔滨市买了一款国产车,驾驶一段时间后发现刹车片有响动,汽车销售商认为是人为所致。经消协调解,双方仍旧不能达成责任方的认定,最后需通过检测来认定责任,可是高达5000元的检测费让此事再次搁浅。消费者说,自己换个新的刹车片也不过3000元。类似这样新出现的消费纠纷,仅仅利用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无法解决问题。
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消费者协会,记者采访到了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十余年的“老消协”韩国民,他说,像汽车这样的大宗商品竟然没有三包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还需进一步加强,现行的法律法规在一些新产品、新服务面前显得有些滞后。
1993年,我国就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5年,我省出台《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消法进行了细化。15年过去,这些法律法规没有变化,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汽车、数码产品及美容消费等在社会的逐渐普及,相应的法规已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作为消协,在处理消费者与商家纠纷时遇到很多无法可依的局面。
近来,手机投诉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但厂家常常以人为原因为理由,即使是检测,也是手机厂家才能做,消费者处于弱势。韩国民建议,应该成立第三方手机检测中心,对防止厂家赖账提供依据。像MP3等一些新出现的数码产品,解决投诉纠纷,只能参照同类产品。此外,美容方面的投诉越来越多,这跟相关法规不健全不无关系。鞋类投诉仍是热点,而《黑龙江省鞋类商品三包责任规定》中对“高档鞋”的概念还是价格在300元以上,现在买双鞋就得二三百元,“高档鞋”的价格标准也该提价了。
另外,在对消协工作的监督方面,韩国民也不怕揭家丑。他说也有一些工作态度不认真的,有些投诉没有得到及时处理。消法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但对消协接待的投诉没有给出具体的处理期限,也没有相应的监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