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随着元旦、春节临近,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入高发期,黑龙江省从即日起至明年1月开展专项检查,严禁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包工头,对将工资发给包工头引发欠薪案件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责令其重发工资。这是记者从今天举行的中省直属建筑施工企业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为3.2万农民工追发欠薪6356万元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今年前11月,我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查处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50起,为3.2万名农民工追发拖欠工资6356万元。其中,省劳动保障监察局查处中省直属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8起,为1700余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678.5万元。
据了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总工会将组成联合督查组赴有关地市对当地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企业建工资支付名册农民工本人签字领取
为强化工资支付管理,有关部门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农民工考勤表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名册,确保按月或按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由农民工本人签字领取,严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对于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各总承包单位监督其工资支付行为。各劳务分包企业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要建立工资支付名册,由农民工本人签字领取,严禁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包工头。对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包工头而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责令其重新发放农民工工资,并依法追究总承包单位的连带责任。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将被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另外,对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也将对其进行依法处理。
重点检查5类行业欠薪
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检查内容: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农民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及履行情况;各地市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等长效机制的建设和落实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