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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工资 雇员与正式工同工同酬
2011-02-22 10:09:1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瑞
东北网2月22日讯 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关于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和临时工工资标准的意见》近日经哈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根据《意见》,哈市将全面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和临时工工资待遇,辅助岗位雇员工资标准将提高到每月1500元。
据了解,目前,哈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辅助岗位雇员和临时工工资标准并不统一,分别在每月1000元和850元水平,多年基本未涨,远远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2009年哈市社会平均工作为每月2438元)。根据《意见》,哈市将建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和临时工统一的薪酬制度。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将雇员分为高级雇员和普通雇员。普通雇员分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雇员和辅助岗位雇员。
《意见》明确,高级雇员工资标准采取“一事一议”办法,根据所聘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专业技术岗位雇员工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作标准确定,工资中包括个人应缴的“三险一金”。辅助岗位雇员工资标准为每月1500元,包括个人应缴的“三险一金”。
根据《意见》,临时工根据工作岗位不同分为两类:普通岗位临时工,包括保洁、炊事、收发、更夫、保安等工作;技工岗位临时工,包括司炉、驾驶、电工、水暖等工作。普通岗位临时工工资标准为每月1000元,技工岗位临时工工资标准为每月1200元,工资中均包括个人应缴“三险一金”。《意见》对建立雇员和临时工工资增长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雇员和临时工的工资标准随哈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同比例增长。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