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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区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将各提10%
2011-02-24 11:09:16 来源:牡丹江日报  作者:周志丹 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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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4日讯 2月23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今年牡丹江市将把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各提高10%。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将达到月人均314元,农村低保标准将达到年人均1450元,五保分散供养标准将达到年人均1980元,集中供养标准将达到年人均2640元。

  目前,牡丹江市市区城市低保标准为月人均286元,人均补差额为月人均182元;农村低保标准为家庭年人均1320元,年人均补差额为900元。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