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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新规严管房地产用地 超2年没开工收回使用权
2011-03-07 09:40:13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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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6日,哈尔滨市政府就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发出通知,今年严格监管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2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收回土地使用权。

  通知要求,哈市将增加土地有效供应,大力发展住宅建设,2011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同时,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高档商品住房土地供应规模、节奏。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2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1年以上罚款。

  此外,哈市今年要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时限一次性公布全部批准预售房源信息,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