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5日讯 为使全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更好地学习掌握《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内容,做到熟记于心,理解到位,自警自省。昨天上午,市政风办在哈尔滨友谊宫剧场举办《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专题辅导讲座。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单国俊进行了专题辅导。全市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以及部分处级干部和窗口负责人参加了专题辅导讲座。
据了解,《规定》已正式下发,并将于3月15日实施。本次辅导讲座对《规定》进行了全面解读,对《规定》的主要特色和实施意义、行政问责对象、行政问责决定机关和行政问责实施部门、行政问责情形及行政问责方式程序进行了逐一详解。这是自《规定》重新修改、制定后首次进行的全市行政机关的集中辅导。参会人员通过接受辅导,不仅要全面掌握《规定》内容,还将回到本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讲解。
据了解,市政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学习贯彻《规定》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仍设在市政府办公厅。我市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部门、单位对《规定》学习抓的不好,贯彻执行的不好,被追责的人多,“一把手”首先要被追责。
又讯昨天,市人防办专门聘请法制办专家教授进行辅导,全体干部党员采取领导干部“领学”、集中辅导“促学”、结合工作“自学”、运用媒介“普学”、突出职能“精学”等多种学习方式深入贯彻学习。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