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8日讯(刘铁 记者张强) 一起终结了执行程序数年的案件,18日,在黑龙江省嫩江县法院执行局干警的努力下,顺利执结。拿到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王某万分感激,连称“没想到”。
据了解,在1999年,被执行人吴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但吴某在借款后用于承包土地,因管理不善而导致亏损,并引发脑出血致残疾。王某无奈诉至法院,案件经法院判决后,吴某也一直未有能力偿还该款。王某因怕过执行期限,向法院强制执行。但此案因吴某只有一处居住的房屋,由于吴某病情原因无法执行,而吴某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查封了吴某的住房,此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今年执行活动中,嫩江法院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能动执行。对一些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执行的案件,主动进行回访,根据不同情况对案件重新登记造册,在日常执行中,一旦发现线索,立即依职权予以恢复执行。在清查活动中,执行法官得知吴某的住房涉及动迁,应回迁一处住宅楼,并将给付十多万元动迁补偿款。遂决定立即恢复执行,重新找到被执行人吴某及其妻子,说明执行员查实的情况,并将动迁补偿款扣划至法院,使此陈年旧案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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