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0日讯 每年500余起犬伤人的治安案件,给哈尔滨市许多家庭带来不幸,并进而引发邻里纠纷。而犬伤人带来的心理“后遗症”,远比肉体的伤害要严重得多。
19日,记者专访了黑龙江大学教育学院心理学博士、教授郝春东。郝教授说, 《哈尔滨市养犬条例》实施以来,哈尔滨市城市环境得到了较大改观,因大犬伤人引起的纠纷明显减少。过去,哈医大一院口腔科每个月都有三四十位被狗咬伤的患者就诊,而今年4月以来就诊量大大降低。哈尔滨市人大审议通过的《哈尔滨市养犬条例》是对犬分类实施管理的,这个条例的出台是有事实根据的,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的。
郝教授分析,作为宠物的一种、作为人类的朋友,养犬有一种精神抚慰作用。但大犬咬伤、咬死人的事例不胜枚举,教训是惨痛的。狗咬人从病理上来看是一种肉体伤害,但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会给人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
一项曾在哈尔滨市被狗咬伤的市民中层开的心理研究调查表明:多达50%以上的被狗咬伤者不敢再与动物接触,多达30%的被狗严重咬伤者不敢上公共场所,更有部分伤者不敢离开家,与人交往的主动性及自信心部分丧失,形成胆怯的性格。对于儿童来说,这种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会是终身的。
责任编辑:刘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