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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促进就业“十二五”规划出台 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15%
2012-04-29 06:07:26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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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4月29日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哈市就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哈市促进就业“十二五”规划已经出台。“十二五”时期,哈市将努力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均达到12%以上,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5%左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2%以上。通过发展家庭服务业、税收优惠、开展就业培训等措施,今年哈市将实现城镇新就业11.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8万人。

  据了解,今年哈市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继续组织招募23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并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重点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低保对象等十类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始终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哈市“十二五”时期,每年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进城转移就业总人数近130万,通过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患病陪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等促进就业,并确保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小微型企业的有效信贷投放,降低担保门槛,逐步提高贷款额度,扩大贷款覆盖面,并对小微型企业等能够带动就业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公益型岗位和技能鉴定等五项补贴政策,并随着哈市城镇职工工资水平的逐步提高,各区县、园区将适当提高岗位补贴标准;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一次性辞退失业人数超过20人或裁减人数超过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必须向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办理手续,从而预防失业人数的过快增长。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