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6月1日讯 记者5月30日从哈尔滨市教育局获悉,哈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启动“防烟”工作,从5月31日起,哈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做到全面无烟,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加大对辖区中小学校防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哈市教育局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机关及直属单位要严格执行“四有一无”,即有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有禁止吸烟标识,有举报投诉和监督电话,有佩戴标识的监督管理人员,无吸烟用具。同时,不设立室内外吸烟区,保证校园全面无烟。
另外,哈市教育局还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自觉遵守校园全面无烟规定。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中小学生真正了解吸烟的危害,自觉做到不吸烟,达到保护身体健康、提高自身素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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