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日上午在哈尔滨举行。东北网记者李博摄
东北网8月20日讯 (宋立群 黑龙江日报记者孙佳薇 东北网记者李博) 20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文斌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黑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通过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各级政府大力推进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使全省218.9万残疾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5.72%)生存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服务和保障残疾人能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中说,近年来,我省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残疾人临时救助制度等生活保障制度,从制度上为残疾人提供了保障。目前,有近2.8万名残疾人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14.5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2.5万城市残疾人纳入低保保障对象,10.5万农村残疾人纳入低保保障对象。法律法规规定的残疾人生活保障措施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得到开展。省政府制定了残疾人托养服务具体实施办法,对处于就业年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等三种残疾人实施托养服务。2009年至2011年共拨付残疾人托养服务专项补助资金1666万元,有1.7万名残疾人享受到托养服务补助。在就业方面,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制定《黑龙江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专项补贴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和项目扶贫、基地扶持、实用技术培训等措施,扶持贫困残疾人13万人,9.9万人得到脱贫。
报告显示,残疾人教育事业不断得到加强。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有特教学校73所,普通学校附设随班就读班178个,建立32个省级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试点县,累计11万人次的农村残疾人得到各种培训,2011年共组织14196名城镇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各级残联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119个,在全省4所专业技术院校成立了黑龙江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初步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广泛开展了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报告就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一法一例”、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大力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