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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2月12日讯 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巧解了一起行政诉讼,化解了长达一年的纠纷,通过巧办一案,审结两案,可喜的是,三方当事人对主审人认真负责不辞辛苦为他们各方着想,努力化解矛盾和纠纷的精神和作风所感动,都给主审人送来的感谢信和绵旗,这是工农区法院几年来第一次出现的案件原、被告、第三人都送感谢信和绵旗的喜人景象。
王某与李某原本是很要好的邻居,因小事两家产生矛盾。2011年9月27日,两家发生争吵,李某的鼻子被门撞伤,李某报案,后经医院诊断为鼻骨骨折,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八千元。派出所调查时李某称是王某骂她时推门将她撞伤的,而王某只承认争吵骂人,不承认推门撞伤李某,强调是李某自己撞的。争吵时现场有李某的两个儿子(其中一个是聋哑人),王某的丈夫。没有外人,双方各持一词,最后派出所对王某处以500元的治安行政处罚。李某遂到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其医药费等损失。而王某对派出所做出的治安行政处罚不服,向市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民事案件被迫中止审结。经市政府复议维持了派出所做出的治安处罚,王某不服向工农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派出所做出的治安行政处罚。行政庭经审查受理了该案,并向派出所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但派出所却没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供作出治安处罚的证据和依据亦没有提交答辩状。依照法律规定,派出所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就可以认定派出所作出的治安行政处罚没有证据和依据,依法就可以判决撤销该治安处罚决定,此案到此就可以非常简单的得到审结。但因派出所未积极应诉处罚决定将被依法撤销,这对本就缺乏直接证据的李某民事诉讼就更为不利。李某因此对派出所不作为行为非常愤怒,表示一定控告派出所不作为追究其失职的职责。主审人知道,虽然案件可以审结,但王某和李某的纠纷并没有化解。主审人没有简单下判结案了事,而是思考如何化解这些纠纷和矛盾,消除重新产生的纠纷和诉讼。主审人知道这些纠纷中李某的赔偿问题是焦点,只有李某赔偿问题得到解决,才能使各方矛盾和纠纷得到彻底解决。主审人将派出所不作为带来的后果和现在李某的态度通报给派出所,派出所所长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恳请主审人帮助化解,并表示做王某工作,争取让王某主动赔偿。一个月时间过去,派出所没有做下王某的工作,王某坚持不同意赔偿。而主审人在此期间多次做李某的工作,分析案情,释明双方纠纷没有旁证,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是王某所为,而现场并不排除自己两个儿子尤其是聋哑儿子在劝架时往屋里推母亲时撞伤李某的可能。经过主审人多次明法析理劝解,李某放弃了伤残赔偿金和护理费、误工费等要求(骨折够十级残,只伤残赔偿金一项就达三万多元),只要求花费的八千元医疗费得到解决就可以了。派出所在对王某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听说经主审人做工作李某只要求赔偿医疗费八千元,立刻同意由办案人来补偿李某医疗费八千元。案件到此应当是很好的结局。可主审人知道现在的警察工作非常辛苦,因为案件瑕疵自挑腰包真的很委屈,主审人很是同情,在派出所自行撤销对王某的治安行政处罚、王某同意并自愿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王某撤回起诉,案件审结在向当事人送达裁决书时,又和王某释明,派出所虽然目前撤销了对你的处罚决定,但李某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一定会要求派出所重新作出处罚,王某仍然还要重新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同时民事仍然要应诉,还要长期处在纠纷和苦恼、压力之中;另外李某住院治疗期间其患肺癌的丈夫去逝,李某把丈夫的离去亦牵怒于王某。两家矛盾上升。王某害怕报复也搬到亲属家居住。主审人分析案情同时亦劝导王某,李某的赔偿得不到解决,心中的怨气是无法化解的,矛盾也得不到解决,你王某也无法做到置身事外,不如借派出所撤销治安处罚,对李某不利情况下接受调解,最终化解矛盾和纠纷,以后可以轻松安心过正常生活。王某接受了主审人的意见,同意拿出三千元赔偿李某。主审人再做李某工作,李某也欣然接受,同意撤回了对王某的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这起长达一年的纠纷就在主审人高度负责,努力解决纠纷的责任心下得到了圆满解决,行政和民事两起诉讼都和解撤诉,真正达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