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2月27日讯 公安部123号令、124号令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令实施后对驾驶人有哪些影响?针对目前市民最关心十大突出问题,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一进行详细解答。
一、考驾照有哪些变化?
-科目一考试:将原来的考试内容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第二部分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
-科目二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小型汽车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科目三考试: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同时对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对大中型客货车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
-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对2013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二、考试中对里程的新要求是多少?
-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白天不少于10公里,夜间不少于5公里;
-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白天不少于5公里,夜间不少于3公里;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 三、高速公路上哪些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速20%以上的。
三、超速违法如何记分?
-一次记12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超速50%以上的。
-一次记6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未达20%的;驾驶上述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一次记3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速未达20%的。
四、号牌违法如何记分?
上道行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提高至一次记12分。
五、闯红灯一次记几分?
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
六、抢黄灯如何处罚?
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七、驾驶营运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八、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
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填表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驾驶证转到异地或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九、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123号令实施前的记分是否作为参加审验的依据?
2013年1月1日之前发生违法行为及记分,不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