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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男子违法驾驶送子车 交警部门开出高额罚单
2013-03-10 19:10:17 来源:东北网  作者:吴凡 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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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0日讯 (吴凡 记者 岳云雪) 8日清晨,哈尔滨交警松北大队在乐业镇小学门前例行检查时,取缔了一台违法送子车,驾驶人不仅没有驾驶送子车的资质,而且准驾车型也不符。除对驾驶人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外,交警部门还将对车辆所属单位哈尔滨金铭接送学生服务有限公司作出上限2万元的罚款。

被滞留违法送子车。吴凡 摄

  新学期开学后,哈市交警部门重点加强了对校园周边的警力部署,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同时,从严审查送子车有无超员、驾驶资质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8日凌晨5时许,交警松北大队公路巡逻中队从大队出发,驱车45分钟后到达乐业镇乐业小学,摸排该校送子车是否存在超员等违法情况。6时许,校园门前陆续有送子车驶来,民警逐台进行登记检查。在检查一辆黑AJ6282(黄牌)号大型送子车时,驾驶人表示未携带驾驶证及行驶证,可能是忘在家里了,并表示自己的车是正规送子公司的,肯定不会存在问题。民警在清点车上人数后发现核载42人的车辆无超员现象,遂依法将车辆滞留,并将驾驶人刘志新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审查。在核查该人驾驶档案时,民警发现该人准驾车型为A2,只准许驾驶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及B1以下车型,而驾驶大型客车应取得A1驾驶证。

  民警随后追问该人是否取得了驾驶送子车的资质,该人坦诚还未考取。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得知,驾驶人所驾车辆确属一家名叫哈尔滨金铭接送学生服务有限公司的专业送子车公司所有,但车辆实际所有人是驾驶人刘志新。刘志新表示,车是去年年底买的,本学期才开始拉送乐业镇的20多名学生上下学,且已经跟送子车公司签了协议。

  随后,交警松北大队第一时间与哈尔滨金铭接送学生服务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说明相关违法情况,要求公司负责人前来接受处罚。但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法人不在单位,具体情况不清楚,等领导回来再说。随后交警部门先行对驾驶人刘志新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的处罚,对其未取得驾驶资格驾车的行为处以3000元的上限处罚,两项合并共处50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目前,交警部门正在继续追查哈尔滨金铭接送学生服务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资质的驾驶人的行为,并将依法对其处以最高2万元罚款。

  据介绍,目前交警部门正组织实施对新学期送子车及送子车驾驶人资质的排查统计工作,并在市区主干路、校园周边、尤其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违法高发地段加强对送子车的临检,依法对超员等各类交通违法行驶按上限查处。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