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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部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适龄儿童少年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017-04-15 19:57:17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璐
东北网4月15日讯(记者 张璐)近日,哈尔滨市教育局召开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会,对全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落实哈尔滨市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小学一年级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出生年月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哈市居住且符合在哈市就读条件的。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哈市居住且符合在哈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会议提出,要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做好农村偏远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高度重视并要逐步解决学校“大班额”问题。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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